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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编外派遣人员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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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区房产局实际用人需求量大的问题,急需招聘编外派遣人员来补充房产局工作力量,根据《大东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人才库管理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大东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人员招聘编外派遣人员。

一、招录岗位

(一)岗位名称及招录数量

大东区房产局编外派遣人员10名。

(二)岗位职责

1.住房保障科(审批科)2人,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注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及发展租赁住房市场,配建租赁住房的协议签署、进度监管、项目宣传、遴选等工作。

2.房管科3人,限男性,负责全区自管公有住房审批(审核)房改工作。

3.解疑办2人,负责解决历史遗留项目办证工作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

4.修建科2人,限男性,负责历史建筑修缮外勤勘察,落实修缮计划等工作,以及负责直管公房现场勘察。

5.办公室1人,专职负责全局工作信息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二、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具体条件如下:

1.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大东区在岗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人员;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4月21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好《2022年大东区房产局编外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填写打印电子版,正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送至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电子表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表交至区人社局干部科312室,交表时间截至4月22日。

(二)考核

由区人社局和区房产局组成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招录区内基层公岗人员,通过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用名单。

(三)签约上岗

对录用人员统一组织上岗。

四、待遇与合同

(一)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

(二)管理模式

大东区房产局负责区内编外派遣人员的统一调配使用和日常管理,并负责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考核评议、退出等管理制度,明确编外派遣人员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工作行为。

(三)工资待遇

大东区房产局编外派遣人员工资标准为191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四)合同签订

大东区房产局委托区政府指定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企业负责临时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五)续聘续用

大东区房产局对聘用的编外派遣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编外派遣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点击下载>;>;>;

2022年大东区房产局编外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东区房产局

原标题:2022年大东区房产局编外派遣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ydd.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ddqzf&selfsitesiteid=156782236535533&columnlogicid=156782236535533&navigationsiteid=156782236535533&iswap=0&logicid=163175348989497

临泽县公证处系临泽县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

公证员助理3名

二、应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政治素质好,热爱公证事业,勤学苦干,工作责任感强,具有一定的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大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法学类专业,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具有临泽县户籍,或能自行解决食宿的其他地区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限:2022年4月30日截止。

2.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⑤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简历1份。

3.报名地点:县司法局(县公安大厦11楼1111室)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等,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分别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放弃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若达不到1:2时,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按总分名次依次替补。

(七)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等。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聘用合同、待遇及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不占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实行劳动合同制,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和管理。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公证处服务期限至少3年。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

3.聘用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每年年底由县公证处组织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拟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月薪28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试用期满,按照月底薪3000元加绩效的方式确定其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5.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者,从次月起基本工资增加100元。以后工作每满一年,基本工资增加100元。

6.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6-5953337

本招聘公告由临泽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如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另行通知。

临泽县司法局

2022年4月19日

原标题:临泽县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lz.gov.cn/dzdt/tzgg/202204/t20220419_830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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