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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7人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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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标准:

组别10米×4往返跑纵向摸高
男子组≤13′4≥265cm
女子组≤14′4≥230cm

通过体能测试后,考生进行现场确认,信息确认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专业出题机构负责试题拟制。

笔试科目:

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60分;公文写作,满分40分。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4.确定拟录入人选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权重加权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招录人选。拟录人选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由派遣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安人员聘用政审要求”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录用

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开发区公安分局公示7天,接受监督,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以及其他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递补。

(七)招录工作由开发区公安分局纪检室全程监督。

招录联系电话:024-85815828

招录监督电话:024-85815837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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